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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于1998年9月在北京成立。这是国家设立的综合性的版权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其宗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作者的著作权和作品的使用者及传播者合法权益,鼓励创作,繁荣科学文化,促进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的发展。 该中心管理的下属机构有: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著作权》杂志社、版权鉴定委员会、法律部、综合业务部、全国反盗版联盟联络处(筹)、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筹)、中国摄影美术作品著作权协会(筹)等部门。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版权代理。组织国内外的版权贸易洽谈和合作出版业务,提供版权贸易信息和版权代理、咨询服务。 2.著作权登记。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进行计算机软件登记;涉外作品登记;版权质押合同登记;音像制品权利转让和许可使用合同登记。 3.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 4.著作权法律服务:著作权法律咨询;调解著作权纠纷;代理著作权诉讼;为著作权人和版权产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 5.著作权鉴定。受司法机关和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委托,对作品的版权归属,侵权性质进行技术鉴定。 6.负责筹建文字、美术、摄影作品版权集体管理机构。 7.开展著作权信息服务,收集发布各种版权信息。 8.编辑出版《著作权》杂志。 9.开展著作权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版权业务人员。 10.建立全国反盗版联盟联络处,收集和向各地反盗版联盟提供反盗版信息。 11.开展其他有关版权保护服务工作。 12.办理国家版权局委托的其他有关版权工作。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 兼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齐相潼(法定代表人)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 索来军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 邹建华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助理兼 中华版中国版权协会简介
中国版权协会(英文译名为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是中国版权领域的全国性专业团体,是我国版权领域唯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团体。 历史沿革 中国版权协会的前身中国版权研究会,成立于1990年。它是一个学术性社会团体。主要任务是组织与版权有关的专家和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士开展版权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版权立法和司法与版权管理机构的建立,宣传普及版权知识。随着版权体系的建立和版权产业的发展,为了组织、协调版权界,尤其是版权产业界,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和版权行政管理机关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打击侵权盗版,宣传普及版权知识,开展专业培训,社会团体的职能亦相应调整。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版权关系和大量版权事务急需通过社会团体来处理。经民政部批准,中国版权研究会更名为中国版权协会,于2002年5月27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版权协会理事会。
宗旨 中国版权协会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遵守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热心版权事业的团体和个人,推动版权法律的实施,组织、推动版权的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促进我国版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为著作权人及作品使用者提供相关服务,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业务范围 中国版权协会的主要业务是: 促进版权立法、司法与管理的理论研究; 开展国内外有关版权的学术、信息交流; 宣传普及版权知识,组织版权专业培训; 提供版权法律咨询和政策建议; 推动版权集体管理,承接版权鉴定,为版权代理、版权贸易等提供服务; 调查举报侵权盗版,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举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会员 中国版权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两类。 凡赞同本会章程,热心版权保护的团体和机构或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与传播相关的产业单位, 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可为本会团体会员。 凡赞同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可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版权相关的产业界热心并支持版权保护,积极参与反盗版和维权活动者; 从事版权研究有一定学术成就者; 在版权教学、司法、行政、贸易及其他有关业务机构中从事版权工作,熟悉版权业务者。
组织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在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主持本会工作。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履行理事会的职责。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协会的办事机构。
理事会邀请热心版权研究的著名人士或德高望重的学者、专家、事业家担任协会的名誉职务或顾问。
协会现有五个分支机构: 学术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反盗版委员会、版权贸易委员会、版权产业委员会
中国版权协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5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6800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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